【纪检人·手记】伸手基层“瞒天过海” 延伸巡察“露出马脚”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6-22 16:37:46
编辑:呈贡—郭春华
“这些费用不是我们街道供销社里面开支的,具体情况我不太好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知道一些,具体指哪些,不太清楚,单位几乎都不开会学习……”“上级领导让我们干啥我们就干啥……”。区委巡察组进驻区供销社进行政治巡察,在延伸检查街道基层供销社财务支出时,竟然遇到了这样的怪事,财务人员对财务支出情况言词含糊,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问三不知,不仅如此,在对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时,区供销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尹某某竟然对党纪党规相关知识,知之甚少。
在随后的工作中,巡察组采取设置信访举报、问卷测评、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找知情人询问情况、抽查核实情况等方式,对全区供销系统存在问题进行“地毯式”全方位的排查。几天之内,巡察组陆续接到了反映,“这笔到外省考察支出的费用中包括1名人员,是我们党委书记的儿子”“每年逢年过节,如果不送点钱去找党委书记尹某某走动走动,那么一年的经费拨付就不顺畅……”“基层供销社的资产管理混乱,无人过问,多年积压,久拖不决……”。
随着巡察工作的继续深入, 证实尹某某任职期间,“三会一课”几乎未组织开展过;工会常年不换届;多年来未发展过新党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大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不执行领导干部“六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变相违规发放津补贴;外出考察携带小孩前往,公款报销产生费用;一些违规支出费用转移基层报销,并以工作经费形式再补助到基层;收受礼金等深层次问题逐渐“水落石出”。
最终,巡察组形成了巡察报告、专题报告、问题线索报告,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了汇报。呈贡区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4月4日对尹某某以涉嫌受贿、贪污犯罪进行党纪、政务双立案,同日采取留置措施。5月9日解除留置措施,移送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日,呈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决定逮捕。6月5日,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被告人尹某某,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依法向呈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呈贡区首例留置案被提起公诉的贪腐案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既是改进机关作风的需要,也是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的需要,任何不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顶风作案的行为势必难逃巡察人员的“法眼”,最终落入的将是党纪国法的“天网”。(邓婷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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