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四项机制提升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监督效果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6-22 15:09:46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察委建立随机抽查、工作例会、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四项工作机制,紧盯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对不尽责、不担当、不落实等作风突出问题的监督。
随机抽查机制。区纪委组成2个纪律作风机动检查组,不固定检查时间、不明确检查路线,以扶贫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滇池治理、改善营商环境、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决策、管理实施、项目策划和审批、资金保障等工作环节为重点,随机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重点抽查了13家区直部门和8家乡(镇、街道),共发现问题16个,对存在的问题逐一书面反馈,并督促问题整改。
工作例会机制。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纪检监察室建立月度工作例会机制,建立专门的纪律作风问题线索台账,定期分析研究问题线索处理及整改情况,进行动态更新,确保件件有落实、有整改。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建立季度例会机制,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开展经验交流,分析研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有关阶段性工作,推进监督工作持续常态化开展。
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对纪委自身开展工作情况的考核,将各单位纪委(纪工委)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对监督检查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不到位,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问题,该提醒而不及时提醒,发现的问题不调查、不报告,对整改情况跟踪落实不到位的各单位纪委(纪工委),严格进行倒查责任,督促进行整改,计入评价考核。
责任追究机制。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纪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顶风违纪、隐形变异违纪违规等突出问题,快查快处、严查严处。今年以来,通过自查上报问题23个,处理人员44人,其中,约谈8人、政纪处理1人、问责32人、组织处理3人。(胡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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