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巡察反馈意见“动真格” 压实整改责任“千斤担”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6-22 14:29:02

编辑:五华—王永权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成效,发挥震慑作用,五华区强化对巡察反馈环节工作统筹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求区级分管领导、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巡察反馈会议,明确被巡察单位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报送整改情况“两个时限”,公开反馈情况全面接受社会和干部群众监督,巡察反馈做到“动真格”“有辣味”,着力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责任重担。

强化领导,统筹开展。区委统筹安排部署巡察反馈工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逐一研究和审议各巡察组巡察报告,对报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提出处置和反馈意见,形成综合报告向区委汇报。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及时听取和审核巡察工作成果,全面部署巡察反馈工作,要求反馈意见要“一针见血”“原汁原味”地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

多方参与,压实责任。各巡察组分别召开会议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和意见,区级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巡察组共同出席会议并提整改要求,形成合力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增加整改压力。区级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在反馈会上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向被巡察单位提要求,明确表示将参与所分管单位整改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具体落实。区委巡察办主任向被巡察单位传达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避免边改边犯、改后再犯。各巡察组组长在反馈会上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干部群众逐一阐述巡察发现的问题,动真碰硬,把问题的细节、依据、原由、责任和后果讲清楚、讲透彻,让有关责任主体充分“红脸、出汗”,切实发挥震慑效果。

明确时限,限期整改。巡察办将巡察反馈红头文件印送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收,巡察反馈文件中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的“两个时限”,即于签收之日1周内向区委巡察办报送主要负责人个人整改方案和党组织整改方案;于签收之日起2个月内向区委巡察办报送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和党组织整改情况报告,巡察组组长对整改方案和报告进行审核签字。从严格时限上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施压,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不按时完成整改工作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公开情况,接受监督。巡察反馈情况实行向党内公开和向社会公布,用群众“雪亮的眼睛”全面监督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召开被巡察单位及下属单位全部党员干部群众参加的巡察反馈大会,将区委安排部署、巡察工作的重要性、整改具体工作要求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建议进行全方位传达和告知,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监督巡察整改工作。公布反馈信息和整改情况,由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共同撰写巡察反馈新闻稿,第一时间在被巡察单位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将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及向社会公开,不宜公开的事项需要向区委巡察办重点说明。(李彦 罗成 和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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