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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浅析党政群机关和领导干部“潜规则”存在原因与对策建议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6-20 09:33:36

编辑:宜良—石雪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破除潜规则,根本之策是强化明规则,以正压邪,让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当前,党内潜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它干扰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污染党内政治生态环境,已经发展成为党肌体上的“沉疴毒瘤”。重构执政党的政治生态,彻底清除党内潜规则的影响,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环境,是新时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一、典型案例

2017年查办的李某在2005年至2009年担任宜良县某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他人谋取利益,先后5次非法收受周某等5人贿赂共计35万余元。

2014年至2015年,朱某在担任宜良县某医院药剂科主任期间,在采购药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有业务往来企业业务员赵某贿赂款4万余元,收受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公司销售业务员贿赂款2万元。

2007年至2015年,毕某在担任宜良县某村小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他人谋取利益,在工程方面和拨款方面给予帮助,先后6次非法收受普某等5人贿赂共计23万余元。

二、“潜规则”“走后门”突出表现及原因分析

(一)突出表现

所谓的潜规则实际上是权利的异化,它以不敢公开为特征,在党政企群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特定的身份行使一定的职权,以权谋私,以权肥私,为谋取私利为目的。比如在土地出让、公共采购、工程建设等方面权力寻租。主要表现为:

1.拖着不办要好处。在调研中,群众反映,权力寻租者往往利用手中的权利对行贿者拖延怠慢、吃拿卡要,不见到好处不给予办理的方式,甚至处处刁难。比如上述案例中,毕某担任村小组长期间,利用自身权利,在工程建设和拨款方面时有为难,导致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2.变着法子吃回扣。目前的潜规则名目繁多,花样翻新,比如朱某在担任宜良县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期间,在与医药公司业务往来中,收红包、拿回扣,中饱私囊。

3.托人找关系的“潜规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办事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走正规途径,而是找熟人疏通打点,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导致有的工作中办事人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4.公款吃喝、公物私用、收红包礼品、公款报销等更是时有发生。一些部门的工作人员以检查或接待之名深入基层,参观浏览一番,象征性地提意见建议,吃喝玩乐才是重点,临走前还要大包小包的“土特产”,满载而归。同时,还有一些部门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收受红包、公款吃喝、公物私用更是官员特有的福利,成为无可指责的潜规则。

(二)原因分析

1.纪律规矩学习不深入。一些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重要性认识不深,不善学习,学习不入心入脑,表率作用发挥不到位,在实际中,一些干部对潜规则的无奈、容忍、理解甚至是羡慕追随,为潜规则的产生提供了滋生蔓延的土壤。

2.价值取向脱离轨道。潜规则的盛行与一些党员干部道德的滑坡、价值和是非标准的降低有着直接的关系,他们把不正常的事当成正常的事来看,从而颠倒了价值观、是非观和荣辱观。由于思想庸俗化,使得一些领导干部失去社会责任感,淡化了“公仆”意识,他们的政治信仰正在被权欲、贪欲、物欲和情欲所取代。党内潜规则就必然被他们所遵行,从而以个人的意志和权威为中心,以谋求不当利益最大化为价值目标,利用制度运行中的不足为个人或小圈子谋利。

3.“潜规则”风险成本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是种种私利产生的原因。在潜规则的交易双方中,官员是一定范围内拥有“资源分配”权利的被求着者,另一方是期望通过官员权利的而达到自身目的的求人者,由于官员利用权力进行腐败的利益收获,在某种程度上远远高于腐败代价和曝光风险。所以,利益面前,仅靠良心和道德自律,显然远远不够。

三、易发生“潜规则”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报告中指出:要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事实上,纵观诸多“潜规则”案件,不论是哪个行业,哪个部门,无不都是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政府对外招投标中,腐败极易高发于采购项目委托、确认中标、履行合同和验收等环节。

(一)采购项目委托环节。在采购项目委托环节,采购代理机构为追求自身利益,采取迎合或满足业主方不合理要求的手段,以招揽采购代理业务。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行业的种种“潜规则”了如指掌,只要能赚取利益,他们会竭尽全力让业主方心仪的相关方中标。即使业主方事先没有心仪的商家,招标代理机构也会将相应商家名单提供给业主方参考,并向业主方承诺只要商家中标,便会返还“好处费”。在李某受贿案中,李某利用手中掌控资源,收受张某、俞某35万余元。

(二)确认中标环节。确认中标环节是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无论是业主方、招标代理机构还是商家,商家深知要中标,专家评审是“绕不过去的坎”,招标代理机构拥有评审专家名单的消息来源,甚至评审专家里面又有一部分人就是业主方代表。一方面,商家在评标前通过业主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得到泄露的评审专家名单后,便积极联系评审专家,“以利相诱”;另一方面,业主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倾向性意见误导专家评审工作,为确保心仪方中标或成交。中标方正是通过贿赂等不正当交易手段,确保中标或成交。在朱某受贿案中,利用职务便利,确认供货方,收受供货商好处费6.1万元。

(三)履行合同和验收环节。中标方签订合同后,便是履行合同和验收环节,履行合同和验收好坏将直接影响着业主方拨付款项。为了顺利通过验收,为了各自利益,验收环节往往马虎潦草,走形式、规避漏洞。同时,验收合格后的尾款拨付也存在很大的“玄机”,在拨付资金量和期限上也存在权利寻租的空间。比如,在毕受贿案中,在工程验收拨付款方面给予关照,非法收受贿赂23.5万元。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教育引导,使人们了解什么是贿赂潜规则、走后门,它是通过什么形式表现出来的,有何危害,如何防范治理等。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有一定规模、一定声势影响的专项治理行动,引起较大范围、较深层次的思想震动,并引起人们广泛深入的思考,呼吁人人从我开始自觉抵制潜规则的腐蚀,不做潜规则之事,使潜规则成为过街老鼠。

三是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预防和监督功能,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四是规范党内权力结构。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消除党内政治生活中的潜规则,必须在党内各种权力之间建立相对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破除过度集权的权力结构,最终达到党员民主权利对党内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制约相平衡。要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和渗透到党的制度的制定执行、干部考察选拔任用、党的决策、党内财务等各个方面,让普通党员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五、对策建议

立明规则,破潜规则,以正压邪,让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

(一)健全制度,发挥明规则的作用。党内潜规则是党内明规则制度缺位和失效的产物,要让党章党规起作用,就得让潜规则之手在阳光下明形。只有真正表达党情、贯彻党意的党内明规则硬起来,彰显党内明规则的权威,那些隐藏的、私下约定的党内潜规则才会在合法性的拷问声中消失,必须用完备的制度来破除党内潜规则。必须铲除党内潜规则的生存环境,重视“软环境”的意识保障,通过彰显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的明规则的权威,强化党的明规则的教育,加强全党的明规则意识的培养,促使党的明规则内化为党员的内心信念、行为模式,从而自觉抵制党内潜规则。

(二)加大惩处,提高潜规则运行成本。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特性是潜规则得以产生的现实基础,应通过加大潜规则的运行成本,建立科学的补偿和惩处机制,使抵制潜规则的人受到保护,运用党内潜规则的人受到惩处;构建公平正义的制度,剥夺特殊利益集团的垄断性特权,缚住“腐败利益集团”的攫取之手,割断潜规则的利益链条;推进深层次的政治体制改革,提高党内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打破党内潜规则形成所依赖的固定利益圈。

(三)坚持民主,约束领导手中权利。真正消除党内潜规则,还是要约束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建立起规范有效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健全完善党的制度体系,尤其是通过党务政务公开、群众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的监督,加大选择党内潜规则行为人的成本,必然会给党内潜规则以致命的打击。比如在行政决策过程中,通过切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四)增强监督,建立对重点行业和领域治理的长效机制。应建立纪检监察机关跟踪监督检查、定期查账等长效机制,尤其对关键单位、关键岗位的实权人物进行重点监督,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堵塞漏洞。(符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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