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履行新职能担当新使命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6-19 15:06:49

编辑:宜良—石雪萍

2017年12月中共宜良县委出台《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县纪委召开了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成立县纪委驻县委办等6个综合派驻纪检组,驻公、检、法3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各派驻纪检组严格按照《意见》规定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履行监督、执纪和问责职能,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履行新职能,担当新使命。

强化自身建设,履职能力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敢于新作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坚持弘扬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印发《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文件选编》《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常用文书格式(试行)》,机关科室、派驻纪检组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严以律己,发扬大胆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到善监督、会监督、敢监督,自觉接受负责监督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铸就过硬作风,做到正人先正己。

夯实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 加强与驻在部门党委(组)的沟通协调,建立纪检组与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微信工作群,拓宽信息对接渠道,加强对监督单位的督促提醒,通过“互联网+党风廉政建设”平台对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按时限整改,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抓同管同落实。

加强执纪检查,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派驻纪检组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积极适应新体制,强化专责监督,完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问责通报机制。派驻纪检组积极主动参加监督单位的党委(组)会、党政联席会以及局长办公会等会议70余次,特别是对负责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对研究事项中存在的违反规定的事项,及时进行提醒纠正,确保决策权力受到党规党纪的约束;突出督查重点,关注重点部门、岗位、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深入负责监督单位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抓住岁末年初、传统节日、婚丧喜庆等关键时间节点,深入负责监督单位开展各项工作作风检查。对公款吃喝、工作期间上下班纪律、禁止饮酒、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资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进行检查,真正让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今年1-5月,查处违反“七严格十严禁”四风问题5起9人。元旦、春节、清明、五一节点开展明察暗访6次,查处问题6起8人。(郭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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