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加强端午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6-17 10:41:38

编辑:石林—陈云

“欢度端午佳节,勿忘纪律严明。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送礼……”。石林县纪委监委向全县领导干部和纪检干部发送端午节廉政短信。

端午节将至,石林县纪委监委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营造廉洁清正的节日氛围。

打好“预防针”。印发《关于2018 年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端午节礼等“十个严禁”禁令。利用手机短信平台、QQ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出廉政短信400余条(次)。撰写廉政公开信,以“家书”形式谆谆告诫,提醒党员干部以上率下、廉洁过节。向全县党员干部发放《党的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利用“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

织密“监督网”。整合纪检监察、巡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组成5个明查暗访组,紧盯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地工作机构等薄弱环节,严防相关单位借过节之机搞请客送礼、公款吃喝。严格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促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改进作风,重点整治民生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畅通“来访、来电、来信、网络”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渠道,在“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开设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专区,方便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四风”问题线索。

高举“问责剑”。针对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和信访举报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对查实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端午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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