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1-5月运用“四种形态” 处理党员干部56人次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6-13 14:33:25

编辑:西山—辛玲

    今年以来,西山区纪委监委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审查纪律保护干事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违纪者、惩治腐败者,切实维护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截至5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6人次。

    批评教育“勤浇树”。西山区纪委监委以“防致病”理念为前提,健全谈心谈话制度,针对不同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开展约谈,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层层压实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会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看见问题就指出、发现苗头就提醒,打好“预防针”,在法律红线前架起纪律底线。1-5月,全区各级党组织累计开展各类谈心谈话2000余人(次),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2人(次),占75%。

    组织处理“正歪树”。精准运用“第二种形态”,在发现问题上狠下功夫。以加强日常监督为工作重点,紧盯违纪初期,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苗头及倾向性问题线索及时核实,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及时提醒,采取党纪轻处分的方式及时处理,第一时间纠正党员领导干部轻微违纪问题,防止小错变成大错,让党员领导干部在红脸出汗中受到警醒。1-5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1人(次),占19.64%。

    纪律处分“治病树”。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发挥监督执纪监察职能,充分运用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让严重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悬崖勒马,把即将或刚刚踩到纪律底线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拉回正轨,有效阻拦党员领导干部由违纪逐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做深做细“第三种形态”,让党员领导干部知耻知止,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1-5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次),占1.79%。

    立案审查“拔烂树”。以“六大纪律”为准绳,紧盯“三类重点人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充分运用立案审查、移送司法机关的方式处理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通过减存量、遏增量的工作成效努力实现正风反腐的标本兼治,切实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让法律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1-5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次),占3.57%。(西山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徐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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