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4轮巡察发现问题407个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6-11 17:24:2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自2016年10月启动巡察工作以来,昆明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共完成4轮巡察,巡察党组织33家,发现问题407个,问题线索264件。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巡察工作。组建成立6个巡察组,明确人员编制,专司巡察工作。市委常委会先后4次研究巡察工作,召开15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督促指导有关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对问题处置、意见反馈和整改落实提出明确意见。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巡察干部队伍,组建了100人的巡察人才库,抽调县处级后备干部参加巡察锻炼,选优配强巡察力量,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优秀巡察干部作为提拔人选,增强巡察工作的吸引力。
建立完善制度。制定出台市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巡察五年规划等制度,确立了十一届市委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的目标,明确了11个方面的巡察重点。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在全省首家以图表的形式制定了《市委巡察工作流程图》,明确了巡察领导小组、巡察办的职责和巡察工作流程。坚持一轮巡察制定一个指导方案,一个巡察组制定一个具体方案,每轮巡察前集中开展一次业务培训的“三个一”制度。建立了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政法、信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机制,巡察前就被巡察单位有关问题进行函询通报,实行纪检机构负责人介绍情况和印证制度,提前掌握问题线索,在巡察过程中进行印证,督促纪检机构履职尽责,建立巡察办与巡察组共同研究巡察报告的协作会商机制。
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巡察人员综合搭配和新老搭配,确保每个巡察组至少有1名党务、纪检、财务骨干,一半以上人员参加过巡察工作,开展巡察前集中业务培训400余人次,先后派出9名巡察干部参与省委巡视工作,抽调14名县区干部参与市委巡察工作,提高队伍整体能力。采取进村张贴巡察公告、微博微信和报刊电视发布巡察信息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引导鼓励群众支持参与巡察工作。建立《巡察工作必查必看必谈清单》,梳理出107项巡察必查必看必谈内容,全面挖掘问题线索。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区别不同对象不同情况,适时采用专项、延伸、“机动式”“点穴式”和“1托N”等方式开展巡察,切实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用好巡察成果。建立巡察组与纪委纪检监察监督室、纪检监察审查室、案管室、案审室协作会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分析,严格按照“三类方式”,对应“四种形态”进行分类处置。建立巡察“双反馈”“双责任”“双公开”“双报告”制度,在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书记工作责任的同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巡察情况,并邀请他们参加巡察反馈,对外公布意见反馈和整改落实情况。(陈巧武 陈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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