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强化成果运用 突显巡察震慑效应
来源于:禄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6-11 16:35:45
编辑:禄劝—杨庞华
禄劝县结合本地区实际,始终坚持坚持利剑高悬、正风肃纪,分步骤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强化对巡察成果的运用,进一步突显巡察的震慑效应。截止2018年5月,禄劝县共组建20个巡察组,对4个乡(镇、街道)、16家县级部门开展了五轮巡察,前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11个,移交问题线索35件,已清收违规资金200余万元,函询8件,纠错诫勉谈话7人,提醒谈话16人,党政纪立案3件,党政纪处分2人,问责处理6件8人,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被调整岗位3人。
打好巡察反馈“组合拳”。禄劝县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会制度,形成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四位一体”的反馈工作格局。除按规定向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外,还将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督促认领责任、强化整改,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促进标本兼治。县委开展的前四轮巡察向19个单位反馈问题211个,目前已整改到位187,整改率为89%。
处置问题线索“优先办”。制定成果运用办法,明确被巡察党组织优先整改反馈的问题、纪委和组织部门优先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和单位优先办理巡察交办事项。建立巡察问题线索移交和办理结果反馈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分级分类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并就相关办理情况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
强化整改落实“严督查”。建立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党建工作考核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回访督查制度,强化调研督导和现场督查,确保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履行、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对成果运用不到位,敷衍塞责,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公开曝光,切实增强震慑效应。(胡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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