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狠抓整改落实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6-10 18:21:12

编辑:石林—陈云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石林县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同时,注重“治本”效应,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压实主体责任,让整改有压力。把巡察整改作为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明确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递整改压力、落实整改任务。建立了反馈意见签收制、整改报告真实性承诺制及“一把手”签字背书制,严把程序关、规矩关和审核关,源头杜绝选择性整改、打折性整改、延期性整改。截止目前,21家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严格落实“双公开”真实性承诺规定,在向党内通报稿和社会公开稿进行真实性承诺和签字。

剑指突出问题,让整改有目标。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分重点关注类、一般关注类、整改关注类和备案关注类“四类”进行处置,分别移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办理。按照有方案、有台账、有时限、有措施的“四有”要求,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订详细的整改进度表,实行台账管理,倒计时推进,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止目前,共召开巡察反馈会21次,反馈整改意见97条,下发巡察整改通知16份。

强化结果运用,让整改有提升。切实发挥“加压器”和“助推器”作用,督促被巡察单位用好巡察“良方”,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找出“病灶”、分析“病因”,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通过整改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建强一个班子、带强一支队伍、服务一方发展。截至目前,21家被巡察单位共制定了整改方案21份,提出整改措施385条,建立和完善制度155项。

严肃追责问责,让整改有效果。严格落实“双反馈”、“双责任”、“双报告”、“双公开”制度,实施巡察情况通报、专项整治、约谈、诫勉问责等巡察成果运用方式。全县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巡察事项“优先办理”原则,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从速办理。县委巡察办定期将巡察整改、线索处置和建议办理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整改不到位和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截止目前,前四轮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41件,函询9人,提醒谈话9人,问责7人,党政纪处分4人。(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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