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紧抓“四条主线” 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6-06 17:26:00

编辑:嵩明—王瑞华

“谢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你反映的问题我们会严格按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求认真办理,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你反馈”。嵩明县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主任在接待群众来访时说道。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坚持以“四条主线”串联全盘工作,信访工作初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7件,已办结115件,办结率83.9%。

以集中排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为主线。坚持动态管理,台账清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处置。通过“回头看”发现问题,展开进一步“大清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重新梳理;重点清查在日常监察、巡察、审计等过程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对已办结的,尤其是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再审查、再复核。从事实、定性、处置、反馈等环节入手进行分析研究,对清理、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二次系统性研判,发现处置不恰当的重新启动处置程序。

 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为主线。以“信”“访”“网”“电”“微”为载体打造“五位一体”的群众诉求大平台,广泛收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线索。加大对受理群众信访事项渠道的宣传,明确举报方式和受理范围,在各乡镇(街道)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公开公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电话、邮箱及地址,多渠道多方式收集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制定并下发《嵩明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定期接访、下访、回访工作办法》,深入开展领导接访、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等“四访”活动。以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为支撑,加大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  

 以严格办理时限为主线。严格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转办分流。对反映问题明确的,要求30个工作日内处置完毕;对反映问题多、杂、难的,集中力量,严格执行季结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处置销号”,做到办结一个、落实一个、销号一个。综合运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甚至出现严重腐败问题且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坚持“一案双查”,对重大腐败案件,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倒查倒追相关单位及领导责任。
    以澄清反馈办理结果为主线。制定并下发《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办法(试行)》。切实保障信访举报人的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及时消除因信访举报事项对被信访人及单位诬告、误告、错告而造成的影响。对署名信访人,在信访事项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电复或面复等方式向信访人回复、反馈信访事项处置情况;对匿名及假名信访人,信访事项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在适当范围内对信访事项处置情况进行公开;涉及单位的,在信访事项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公开反馈。(董春俊 李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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