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用铁的纪律守护青山绿水 53人被问责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6-01 15:45:04
编辑:石林—陈云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表示,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措施,切实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力度,用严明的纪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为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近年来,石林县纪委出台实施《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生态建设及森林资源保护三年行动工作问责办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其戴上生态“紧箍咒”,架起带电“高压线”,以“生态问责”呵护绿水青山。
拓渠道广受理。有效运用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在“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设立“一键通”举报窗口,在全县7个乡镇(街道)和93个村(社区)设立举报箱,及时受理反映环保领域的信访举报,做到优先受理、快速处置。同时,县纪委与县环保局等职能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时将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处置环保领域问题线索17件。
强监督查问题。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石林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内容,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履行监督责任。2016年以来,县纪委牵头成立5个检查组,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气环境整治、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生态保护治理等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发现涉及环境保护问题23个,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严查处重问责。针对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及时约谈提醒、咬耳扯袖。对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执法监管等环节,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查处。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不担当、不尽责的一律依纪依规严肃问责。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问责53人。(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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