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前四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75个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31 19:25:45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近期,嵩明县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核心,聚焦政治巡察,不断提升巡察质效,截至目前,前四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75个,提出意见建议136条,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07个,清理违规资金300余万元;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立案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问责3人,谈话函询10人,纠错诫勉17人,提醒谈话51人,巡察“利剑” 作用凸显。
突出问题导向,把握巡察重点。聚焦扶贫领域和民生方面的问题,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截留、挪用、套取惠民资金、涉农补贴等的“微腐败”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盯“三大问题”“六大纪律”,从重点方向、重点任务、重点对象上下手,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对延伸巡察的行政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印证式”“点穴式”“调研式”专项巡察,实现巡察工作“零死角”“零盲点”;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列入前期被巡察对象,截止目前,共纠正违规资金300余万元。
探索工作方法,夯实巡察手段。积极探索提高巡察工作质效的方法和途径,研究制定四份清单,即《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清单》《巡察组责任清单》《巡察协作单位责任清单》《被巡察单位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形成科学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摸索实践“听”“摸”“谈”“查”四字工作法,通过“面对面”“背靠背”“个别听”“集体谈”等方式,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从“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整改”思路出发,要求全县各单位对照巡察内容、巡察重点,实时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参照被巡察单位整改方式,及时整改、参照整改、督查整改、践学整改。经自检、自查、自纠,发现在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重大项目、服务基层群众等各类问题17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注重巡察质效,形成强大震慑。为进一步体现巡察工作成效,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主动出击,通过约谈干部、下发监察建议书、限时整改、做深刻检查、给予党政纪处分等的方式,对个别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重视不够、作风不实、宣传不力、违规操作等的问题进行实时提醒,严肃整改。严格按照《巡察工作条例》开展工作,综合信息分析研判,制定《巡察实施方案》《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巡察时间、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巡察办法、巡察人员、结果运用及工作要求,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期5人,不断释放巡视巡察震慑力。(董春俊 李慧超)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