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留置第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29 15:33:58

编辑:呈贡—郭春华

呈贡区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4月4日对呈贡区供销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尹聪华以涉嫌受贿、贪污犯罪进行党纪、政务双立案,同日采取留置措施。5月9日解除留置措施,移送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日,呈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决定逮捕。这是呈贡区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以来,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

领导重视,成立专案组,合力攻坚。自立案调查以来,面对犯罪行为多、犯罪事实复杂,涉及人员多、需要查阅核对的财务凭证多,调查人员紧缺等难题,区纪委区监察委主要领导多次开展专题讨论会“把脉问诊”;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工作组,安排纪检监察系统原有干部和检察院转隶干部混编共同办案,充分发挥干部能力特长,增强办案能力;分管领导亲临办案一线参与案件调查工作,把控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凝心聚力,攻坚克难。

严格把关,纪法衔接,顺利移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依纪依法办案,对违纪问题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进行审查,对违法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区监委及时与检察机关对接,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进行细致审查,确保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无缝衔接、顺利移送起诉。5月9日被调查人尹聪华犯罪事实查清,解除留置措施,移送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日,呈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决定逮捕。

剖析案件,积累经验,实现融合。“呈贡区监察委调查的这起留置‘第一案’采取调查措施6项,讯问被调查人12次,询问相关证人14人42余次,到金融机构查询11次,扣押1次,留置1人。”开展首例留置案件经验座谈交流,围绕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对工作流程、案件初核、谈话技巧、团队配合、调查取证、后勤保障、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分享办案心得与体会。在践行国家监察法的实践中,促进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机构、职能和人员全面融合,检验了学习成果,统一了思想认识,锻炼了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呈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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