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派驻纪检组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0个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28 15:55:08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监察委自纪检组派驻“全覆盖”以来,不断提升主动监督的意识,规范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强化职能职责。制定印发《派驻纪检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监督权限、监督内容和程序等内容;制定派驻纪检组学习培训、交流座谈、分析研讨、以案促学等制度,组织派驻纪检组专题业务理论学习培训4期,执纪监督交流座谈2期,问题线索处置、办理问责、案件查办综合分析研讨1期,派驻纪检组干部在交流座谈、案件研讨中踊跃畅谈工作感触,深思细讲,建言献策,通过丰富多样的学习方式,创新工作理念,提高综合素质。
突出监督重点。县纪委监察委制定《派驻纪检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派驻纪检组联席会议制度、谈话制度,牢牢抓住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重一大”事项、“两个责任”落实、公职人员履职尽责、脱贫攻坚工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为监督重点,采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常规监督与灵活监督、全面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切实保障权力沿着制度的河堤规范运行。派驻纪检组梳理排查驻在单位各类风险点50余个,有针对性的提出防控措施35余条,参与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40余场次,提出意见建议17条,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科级以上干部廉政谈话50人次。
提高监督实效。县纪委监察委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工作原则,制定了《中共嵩明县纪委 嵩明县监察委执纪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细化了执纪监督立项、发现问题确认、发现问题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处置、发现问题管理及跟踪督办程序。派驻纪检组紧盯春节、三八节、清明节、五一节重要时间节点,共成立19个检查组开展纪律作风执纪监督19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开展提醒谈话14人(次),不断压实干部责任,促使干部认真履职尽责。(王艺蓉)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