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三举措开展“七严格”“十严禁”监督检查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22 11:20:56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切实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印发<中共昆明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问题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嵩明县开展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重申纪律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县纪委及时转发上级纪委文件,要求全县各单位充分利用集中培训、会议等时机,加大教育力度,认真开展专题学习市纪委“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问题有关纪律要求的文件精神。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纪律规定。在今年的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转发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问题有关纪律要求,转发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给全县干部职工绷紧纪律之弦。
从严监督执纪,严防“四风”反弹。各派驻纪检组、镇(街道)纪(工)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全县各单位干部职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检查。紧盯管理“死角”和监督“盲区”,采取随机、突击等检查方式,不打招呼、不定路线,抓住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持续用力整治。
深挖问题根源,严肃追责问责。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形式新动向、“四风”问题的新面孔新变种,全面整治“四风”, 各镇(街道)纪(工)委、园区纪工委、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信访室、案管室对查处违反纪律要求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坚决查处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等懒政怠政行为,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坚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截止目前,共梳理违反“七严格”“十严禁”问题20个,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问责3人,纠错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4人。(王艺蓉 邱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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