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31起案件“乡案县审”零申诉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22 09:39:16

编辑:呈贡—郭春华

近年来,呈贡区纪委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促进各街道纪工委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切实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2016年以来,呈贡区纪委共集中审理基层纪工委办理的31件案件处分32人,均没有发生申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实体与程序并重,诠释公正。严格遵循“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和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始终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按照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审理理念审理案件,切实提高“乡案县审”工作质量。严把事实和证据关、定性和量纪关、程序和手续关,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6个环节,着力抓好案件审理,确保案件依纪依法规范审理,查实证办铁案,2016年以来,呈贡区纪委审理“乡案县审”案件31件。

一把尺子量到底,高效权威。实行“乡案县审”,增强了基层纪工委依纪依法办案意识和责任意识在量纪标准上实现了统一,克服了案件处理中的畸轻畸重现象,保证了办案质量。基层纪工委办案转来转去都是同学、熟人、朋友、同事,“乡案县审”克服和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区纪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始终遵循党纪面前一律平等,铁面无私,公正执纪,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违纪事实,恰当给予处分,充分体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2016年以来,受党内警告处分17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8人,开除党纪处分7人均没有一人提出申诉。

解剖“麻雀”,补齐“短板”。打铁必须自身硬,查办案件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对办案人员各方面素质要求高。在“乡案县审”过程中,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纪,对发现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要求街道纪工委限期补证和完善,并指出补证原因、提出取证方法,“手把手”、“面对面”指导基层办案人员办案,通过个案的指导促进业务能力的提升,提高综合素养。实行“乡案县审”,充分整合基层纪委办案力量,进一步规范了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审理程序,有效提高了街道纪工委案件审理效率和审理质量。(祁叔锋  马亚非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