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前4月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件10人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21 11:28:26

编辑:石林—陈云

“对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不可微态度,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加大惩处力度,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不放过,每一个案件都严肃核查,每一分违纪资金都追缴到位。”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晖态度坚决。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以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正风反腐离不开群众的参与。石林县在畅通“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渠道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现代通信、网络技术开辟信访举报新渠道,在“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一键举报功能,方便群众举报。同时,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下访、进村入户、深入群众,向老党员、困难户、残疾人、村民代表、普通群众等“五类人”访民意、问廉情,查找蛛丝马迹,收集“微腐败”问题线索。1至4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8件。

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下猛药”,从损害群众利益最严重的部位“动手术。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和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执行政策不到位、弄虚作假、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1至4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件10人。

在加大惩治的同时,石林县积极探索标本同治的有效路径。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以乡村两级“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等“小五长”为重点,对“微权力”量身打造常态化监督约束机制,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和《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管。制定《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村务公开目录》等,对“微权力”进行规范。(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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