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晋城镇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让村民来当“家”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21 11:25:20
编辑:晋宁—张亚云
“自从推行‘四议两公开’以后,村里有什么重大事情村民都要参与决策,村民不同意,就不能实施,这样做不但打消了村民对村干部的猜疑,同时让村民当家作主大家都很拥护、感到很满意。”5月13日,晋宁区晋城镇东门村委会村民杨富国一边参与村上道路的环境保洁一边感慨道。他说村上道路的环境保洁是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后形成的,村民们都有义务参与这项工作,所以现在全村到处都是干干净净的。
近年来,晋城镇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规范、提高、拓展”的工作总体思路,在全镇45个村(社区)、282个村民小组中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以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四议两公开”规范化监督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晋城镇制定出台了《中共晋城镇委员会 关于对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实行规范化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成立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相关站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四议两公开”决策内容是否明确合法、议事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事项档案是否完善规范等几方面的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并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工作。联系点片区领导、联系点责任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中的监督指导、审核把关等工作。村级组织自觉接受监委会、党员、村民代表、群众等多方力量的监督,自上而下有效形成层层抓落实、层层抓整改、层层抓促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加强 “三资”管理,严格经济审核。晋城镇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晋城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为“三资”合理使用处置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形成“三资”通报工作长效机制,在每月24日监委会工作例会上,由镇农经站负责人通报各村(社区)每月“三资”报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令监委会主任把问题带回去协同村“两委”如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发挥好基层监督触角的职能作用。
加大追责力度,助力制度落实。晋城镇制定出台了《晋城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追责办法(试行)》,将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副主任、监委会主任、村小组长、分支书记、村报账员和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一并纳入追责对象范围,为“四议两公开”规范化监督管理落到实处打了一剂“强心剂”。自2017年1月份至今,镇纪委对在执行“四议两公开”中违反“三资”相关规定问题及时作出了相应处理,累计下发通报7期,其中开除党籍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离岗学习1人,全镇通报批评2人,责任提醒谈话11人,组织提醒谈话6人。
强化外部监督,确保阳光运行。为强化外部力量对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的监督,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晋城镇制定出台了《中共晋城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晋城镇村级“四议两公开”规范化监督管理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群众举报制度,同时在全镇范围内设立镇级公开举报电话,在村级设置群众举报箱,让村级事务运行管理时时刻刻自觉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让“四议两公开”在阳光下运行,做到了决策实施公开、公正、透明。
加强督促指导,全程跟踪问效。为确保晋城镇各村“四议两公开”规范化监督管理工作顺利通过区级复核验收,晋城镇多次召开村级“四议两公开”规范化监督管理工作验收会,由镇纪委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45个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按照“指导—整改—初验—再整改—验收—回头看”的工作步骤,重点查看程序是否规范、日常管理是否重视、决策档案建立、管理情况是否齐全,现场以问题清单的形式反馈问题,现场针对的存在问题进行精准分类指导,并对整改成效进行全程跟踪,及时掌握了解有关情况。同时邀请工作成效明显的沙堤、三合2 个村委会进行经验交流分享,为其他村(社区)学习借鉴提供了平台。
扩大工作覆盖面,涵盖全面不遗漏。为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扩大“四议两公开”工作覆盖面,解决村级组织长期以来存在的“重议钱、轻议事”问题,做到应纳入“四议两公开”的事项应入尽入,晋城镇明确规定《村规民约》《村三年发展规划》制定、低保户评定等事项应纳入到“四议两公开”中,按工作要求进行讨论、决策、执行。
加大宣传引领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晋城镇通过张贴标语口号、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工作会议、微信公众号、云南基层综合服务平台等多种媒介加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宣传力度,同时大力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各村(社区)设立了较为规范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及时将整个决策实施过程予以公示。各村社区实行“村情简报”制度,尤其是沙堤村委会按季度编发“村情简报”,在公开栏张贴并发放到户,有效提高党员群众知晓率,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规范管理、有效执行,成为了晋城镇解决农村疑难杂症、打开工作局面的“金钥匙”和构建党群干群关系的“敲门砖”,对推进农村民主法制、村民自治化进程,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张旭)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