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5月21日采用补报)落实责任书不能“打白条”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21 10:37:13
编辑:官渡—杜若珊
在一些地方,为了把工作做得更好,把责任压得更实,往往下发责任书、签订责任状,但有的责任书重形式却不管落实,只重“发号施令”,不管“落地有声”。
落实责任书不能“打白条”。一方面,主管部门应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实际制定责任书,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剔除的内容及时剔除,切实给责任书“瘦身”;同时,签订责任书后,还应将其在合适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实时提醒有关单位按责任清单有的放矢地抓落实,也让群众对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另一方面,还应注重过程管理,定期抓好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与跟踪问效,及时纠正落实中的偏差与不足。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相关责任人,应予以问责。
(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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