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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拯救“树木”就是保护“森林”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20 14:17:50

编辑:五华—王永权

“局里面各项奖金、补贴的发放都是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的,我只是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执行的是组织决定,并不存在违纪责任。”面对审查人员,五华区某局副局长苟某某如此解释。

“请问你当时参会了没有,有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审查人员追问道。

“我参加会议了,也知道发放的资金是违规的,但是为了班子的团结,也为了职工的福利,我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这是五华区纪委监委最近办理的一起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案件。经查,该单位在近三年,经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自行设立先锋储绩信息考核奖,违规发放加班费、节假日福利等津补贴,并且挤占其他科目经费。最终,该单位3名领导被党纪立案。本着“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原则,苟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的处分,并进行了组织调整,其余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处理。

据了解,五华区查处的大多数滥发津补贴案件,都是经集体讨论决策才最终形成的。然而,在集体讨论研究时,个别领导干部缺乏担当,明知违纪,却不敢坚持公正,甚至心存侥幸,甚至利用集体讨论,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一旦决策失误或者出现重大过错,便把“集体研究”当做“挡箭牌”。

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针对苟某某的抵触情绪,审查人员与苟某某进行了两次谈话。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和教育,彻底打消了苟某某的顾虑,也使得苟某某意识到自己的过错,从内心深处真正服从处理结果,并表示:“我不是不懂政策、不懂规矩,只是心存侥幸。这次的处理,是对我的一次帮助,是拉我一把,避免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一定会深刻汲取这次的教训。”

之后,苟某某调至另一家单位担任党委委员,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人员组织对其进行了回访。该单位负责人对来访的人员激动的表示,“我很幸运能够有像苟委员这样坚持公道、敢于担当的干部。”

原来,这家单位为了解决干部职工就餐问题,拟按照标准每月给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一定金额的补贴,该事项在党委会上研究讨论时,由于苟某某的反对,参会的人员都打了退堂鼓,最后没有通过。

知道情况后,案审室负责人说道,“王局长,幸好你们没有发放,不然你们参与决策的人员都可能受到责任追究。现在区纪委监委通过持续发力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重拳出击严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行为。” 

“通过你们的教育和帮助,不但严肃了党风党纪,也强化了干部的知纪守纪意识。其实,也就是治好了‘歪树’‘病树’,防止了病毒的扩散传染,带来了阳光和雨露,滋润和保护了整片‘森林’。”王局长深有感触的说道。(五华区纪委区监委案审室  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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