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向“黑恶”势力“亮剑”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20 13:52:07

编辑:晋宁—张亚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察委靠前站位,迅速行动,紧紧围绕职责定位,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职能,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宣传收集并举,全方位发现问题。运用“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晋宁区党风廉政网、纪检监察微信工作群、“清风晋宁”微信公众号等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并通过入户走访、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监督中,依靠群众,倾听民意,全方位、多渠道收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涉黑涉恶等方面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运转。

    建立专门台账,规范处置线索。建立涉黑腐败信访举报问题专门台账,对相关涉黑涉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逐件梳理排查并登记编号,分级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汇总统计,及时核查督办,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同时加大督办力度,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强化交办督办和跟踪督查,重点关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扶贫助困领域黑恶腐败、村级组织换届中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等问题,实时掌握办理情况、及时对账销账。

    纳入巡察重点,发挥派驻作用。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专项纪律检查和巡察的重点内容,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加大线索排查力度,认真筛选和分析研判反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腐败的问题线索,仔细甄别,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同时,严格落实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问题认真核查,树立“发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查清问题不处理不放过、处理问题不达到警示教育效果不放过”的工作理念,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不断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空间。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区纪委坚持互通互享、联动协作,与政法机关协同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避免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挺纪在前,用好问责利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包庇黑恶势力的坚决查处。区纪委将在晋宁区党风廉政网和“清风晋宁”微信公众号设立曝光台,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程译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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