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1-4月受理检举举报97件,办结率82%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11 15:57:34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察委积极适应信访举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正确履行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受理职责,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创新工作方式,规范完善信访工作流程,有效提升信访举报工作办理质量和效率。1-4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7件,较去年同期增19件,增24%。其中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内举报73件(初次举报54件,重复举报19件),业务范围外举报23件,申诉件1件。目前已办结80件,正在办理17件,办结率82%。
充分发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让群众反映情况、开展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积极构建“信、访、电、网、新媒介”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依托嵩明县党风廉政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置12388举报专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设置12388举报电话。强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接访窗口建设,提高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设施设备、办公场所和接访场所等硬件水平。同时通过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实现问题线索来源全覆盖。正确履行改革后信访举报受理职责,把握受理范围,明确应予受理范围和不予受理事项。在紧盯反映基层村组干部违反群众纪律、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信访举报同时,紧盯反映监察对象职务犯罪问题及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和道德操守等规定问题的举报。
充分发挥信访系统“数据分析”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系统统计及数据分析优势,聚焦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深层次挖掘信访举报大数据蕴含的信息价值。通过数据分析反映人、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和举报的主要问题、信访举报办理情况,从中获取案情依据、民情民意,以提高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信息的鉴别和筛选能力。建立季度分析、季度通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信访分析质量,为领导准确把握辖区政治生态、科学决策提供有力参考,为开展巡察、专项监督检查、执纪监督等工作提供精准靶向。
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澄清反馈”作用。按照“谁调查,谁答复”的原则,统一由承办单位按照信访举报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办法要求,严格规范信访举报澄清反馈内容、时间、方式、程序,确保信访举报问题处置到位、反馈及时高效透明,以有效提高信访群众参与度、满意度,及时消除因信访举报事项对被举报人及被举报单位误告、错告而造成的影响。对举报人提出的疑问,承办单位及时解释说明,并做好教育疏导稳定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杨美芬 周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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