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1至4月立案11件12人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09 15:53:57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今年以来,晋宁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切实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共处置问题线索83件,同比上升107.5%,立案11件12人,同比上升10%,涉及乡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1人,其他人员4人。

   严守岗位职责。信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能职责。信访室归口受理信访举报,及时准确、全面详细地登记、摘要;案管室按程序逐级呈报至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及时分办问题线索;纪检监察室实事求是地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室严格审核把关,准确分析定性。各部门之间环环相扣,分工不分家,形成合力。

   严守工作办法。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为指南,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严格审查调查措施,遵守时限规定,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加快进度,缩短时间,防止存案不查、查而不决。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全面推进,区纪委监察委立案8件9人,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立案3件3人。

   严守保密纪律。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强化保密意识,全员签定保密承诺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调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问题线索按程序移送案管室统一管理,防止发生迟报、漏报的现象。区纪委监察委处置问题线索33件,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处置问题线索31件,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19件。

   严守安全底线。时刻绷紧审查调查安全弦,高度重视“走读式”谈话,认真分析研判,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加强审查谈话全过程管理。今年以来,安全开展“走读式”谈话共计41人(次)。重点关注电话约谈后、等候处理中等事故事件易发多发环节,建立提醒、回访制度,通过审查对象所在党组织、家庭等做实谈话对象思想工作,为审查调查工作保驾护航。(冯冬冬 刘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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