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监察委成立以来立案24件处分12人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27 16:19:25
编辑:嵩明—王瑞华
自县监察委成立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察委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分工,及时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处置,挂牌即开工立案24件处分12人,实现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良好开局。
领导靠前指挥,实现快查快办。班子成员聚焦监督执纪监察主业,实行“一对一包案”“面对面研讨”“点对点指导”,全程参与问题线索初核及调查方案制定,动态跟进办案节点,确保案件查处的正确方向。班子成员与各纪检监察室分工联系全县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使问题线索件件有人管、条条不落空。
人员深度融合,实现优势互补。根据转隶干部和原纪委干部的特点专长,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交叉安排,混合编成,互相取长补短。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懂弄通新修正的《宪法》和《国家监察法》,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素质,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严格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业务培训常态化机制。提前谋划,精心研制培训方案,分层分批开展有效管用的实操型培训,着力找差距、补短板,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本领。建立问题线索集中研析机制,先后9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线索和调查方案,在学习和研讨中迅速实现思想融合、人员融合、职能融合。
明晰职责定位,实现精准监察。厘清工作思路,摸清监察范围底数,有的放矢实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和制度创新,优化工作流程,细化措施办法,使机构设置与深化“三转”相结合、职责法定与职能优化相统一,促进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探索制定监察工作流程和文书格式,主动对接移交办案设备,对谈话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备查,确保整个办案过程规范有序。(张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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