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组织村组干部旁听庭审 “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25 15:56:01
编辑:晋宁—张亚云
“每个违纪违法案件的忏悔,都是惨痛教训换来的‘活教材’,要把‘庭审现场’和‘忏悔录’变成警示教育课堂,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近年来,晋宁区纪委与区法院依托审判实践,联合共建反腐教育工作平台,把职务犯罪,特别是发生在扶贫、教育、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犯罪庭审、宣判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的重要课堂,不断增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为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月24日,晋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晋宁区晋城镇安乐村委会主任杨某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区纪委组织昆阳街道、晋城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120人到庭旁听,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大家“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大家表情凝重,认真倾听。“我真的非常后悔,因为自己的私心给组织和国家造成了损失,希望能给予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被告席上当事人的一番忏悔,深深直击着全体人员的心灵。通过庭审,全体人员不仅了解了案件全过程,更真切感受到涉案人员的后悔心声,并从中认识到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危害。
宣判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感慨万千。“看着曾经与自己有着相同身份的村干部今天坐在被告席上,对我的触动太大了,有聪明的头脑不如有始终清醒的头脑啊……”晋城镇团山村委会主任何铁在庭审现场发出感慨。
庭审结束后,大家既为被告人感到惋惜,同时要求自己引以为戒,加强纪律和道德防线建设。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增强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意识,敬畏法纪,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做到清廉自律,不越纪律红线,不触法律底线。
“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是晋宁区纪委廉政教育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活动,突出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震撼性。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区纪委通过与法院联合开展庭审教育活动,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廉政教育,进而预防职务犯罪,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用好权,履好职,让权力行走在阳光下。”(程译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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