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个人事项报告岂能“打折扣”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24 15:08:47
编辑:五华—王永权
“我买的是基金组合,具体有多少支基金我不清楚,可不可以只填写总市值?”同为公务员的丈夫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在配偶购买基金申报这里,我觉得查起来太麻烦,向丈夫提出了这个“打折”的办法。
“个人事项报告可马虎不得,这不仅仅是简单的一个申报动作,更是组织对你是否对党忠诚的考验。你现在是纪检监察干部,脑子里一定要有纪律和忠诚这根弦!”丈夫不但拒绝我的提议,还给我来了个“现场教育”。
事情是这样的,前些年,我利用闲置的部分资金购买了银行推荐的基金组合,由银行根据风险级别自行配置,我并不清楚具体购买了哪些基金,更不了解相应的代码和持有份额。这个基金组合市值不多,但是涉及的基金代码和持有份额查起来却需要耗时耗力,先要到银行查询到基金代码,还要分别找对应的基金公司查询持有份额,为了图省事,才有了上述的一幕。
作为一个纪检新兵,掌握应用党规党纪是必备的职业技能,我赶紧查阅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学习研究,一通“补课”后我认识到,要求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不仅是对干部是否忠诚干净担当的考验,更具有约束领导干部,规范他们的行为,提醒他们的责任与担当,为领导干部筑起防腐堤坝的深远意义。
意识到申报的重要性与严肃性,我立刻拨打银行电话,把名下购买的所有基金一一落实,终于搞清楚这个基金组合的真实情况,原来银行根据我的风险承受能力帮我购买了18支不同基金!看着丈夫一笔一划把大到几千块、小到仅有十几块的基金一丝不苟地罗列清楚,作为纪检干部的我一面惭愧一面欣慰。惭愧的是自己身为纪检干部,却没有认真对待填报事项,欣慰的是从他的身上已经可以看到党员干部确有“如履薄冰”的敬畏之心和对党忠诚的“赤子之心”。
还记得当年入党宣誓时,我们面向党旗高举右拳许下“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的庄严承诺。一名共产党员能力再强,对党不忠诚就不能算是合格的共产党员;一名干部能力再强,对国家、对人民不忠诚就不能算是合格的干部。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对党组织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有关个人情况,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也是一名党员干部政治合格的必要条件。党员干部只有认认真真、老老实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建立起个人诚信档案,才能得到组织和群众的信任。
对党无私,才能从容坦荡,对党忠诚,方显干净担当。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检验党员干部是否对党忠诚的“试金石”。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按照对党忠诚这一基本要求,把自己置身阳光之下,“不打折扣”地执行报告制度。(智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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