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四项举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党内监督不留死角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23 10:20:51
编辑:宜良—石雪萍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通过“四项举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压实全县各单位“两个责任”, 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确保“改革发展落实年”工作任务正常推进。
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建立健全多渠道收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工作机制。继续围绕扶贫、惠农、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
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成立3个脱贫攻坚专项检查组,由对应的纪检监察室每月对全县8个乡镇(街道)、6个派驻纪检组对县级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胆敢向扶贫民生救灾救济款物伸手的决不手软,对在征地拆迁中违反有关政策和侵吞挪用补偿资金的绝不客气,对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的坚决查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严肃惩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让群众感受到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研发“互联网+监督”运行平台,将农村民生项目、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和“四议两公开”等向社会公开,规范“小微权利”运行,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监督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通报力度。结合县委“改革发展落实年”各单位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加强与县委督查办、政府目督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改革发展落实年”四重清单各项任务抓出成效, 落到实处。不折不扣执行“七严格”“十严禁”纪律要求,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各项行动部署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加强日常专项监督。一季度开展禁酒规定专项检查;二季度对县直各单位2017年账目进行专项检查、5月开展医疗系统作风专项检查;三季度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检查及教育系统专项检查;四季度对服务窗口进行专项检查。(李红梅 吴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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