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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禁酒令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环境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23 10:18:53

编辑:石林—陈云

“妈,今晚轮到我值班,晚上就不回来了。”

“儿子,轮到值班不要喝酒,要管好学校,守好学生,更不要喝酒开车,你也知道咱们村某某喝酒开车被拘留……”母亲不厌其烦地和二哥唠叨着。

“妈,我知道啦,我们县已经出台了全面禁酒令,我现在都不敢喝了。”

 “什么是禁酒令呀?”母亲追问到。

“让小妹慢慢跟您说吧,她干纪检的最清楚,我要先走啦。”说着二哥转身出了门。

“你赶快和妈说说,这禁酒令是禁哪样?”朴实的母亲拉着我说。

“妈,禁酒令是一项规定,我们公职人员现在都要遵守,不然就要丢工作。全面禁酒令提出在公务活动中,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含节假日值班及执勤等)一律不准饮酒;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执行本规定不力,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看着母亲还有些茫然,我进一步解释到:“就拿我哥来说吧,今晚他值班,他就不能喝酒,如果不遵守就要挨处分。还有,如果有人来学校检查工作要接待,吃饭上菜的时候都不能提供烟酒,如果违反这个规定,也要受处理……”

“原来是这样呀,怪不得你哥最近晚上回来得早不说,连身上的酒味也没啦。还是这招厉害,比什么灵丹妙药都管用,不然,我磨破嘴皮也改不了你哥的酒脾气。”母亲高兴地絮叨着。

听着母亲口中二哥的变化,我心里也窃喜,其实“二哥”的酒风蜕变只是广大教育系统干部的一个缩影。先前很多地方出台的“禁酒令”只是规定了中午不准饮酒,规定了公务接待人数等,但没有明确晚间或者公务接待时不准饮酒,这就给一些人钻了空子。中午不准饮酒那就晚上狂喝,很多“禁酒令”成了一纸空文。教育系统少数干部职工酒后驾车也是屡禁不止,酒后误事,酒后驾车,被处分的人屡见不鲜,少数还是校长书记,倒在了“8+1”的问题上,实在令人遗憾。

在石林县《全面禁酒令》出台后,县教育局纪检组通过开会、座谈、走访等形式,层层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全面禁酒令》,组织各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学习《禁酒令》,模范带领广大教职员工严格执行规定。同时,教育局纪检组不定时深入各校明察暗访,及时提醒全县广大教职员工,切实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做学生家长放心的老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全面禁酒令》的出台使二哥没有了“醉样”,更没有了曾经的“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端上酒杯好办事”,“无酒不成席”,“接待也是生产力”,“吃饭也是一种工作”……的现象。教育系统在教育干部中倡导“让教师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在执行“禁酒令”、读书研究等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当前,石林县教育系统正溢着一种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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