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纪委监察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18年第四次集中学习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19 15:30:48

编辑:晋宁—张亚云

    4月11日上午,晋宁区纪委监察委召开第四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区纪委、区监察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区委巡察办、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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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采取交流心得体会的方式进行,由区纪委监察委常委共6人分别结合学习和自身工作进行了发言讨论。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到云南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了陈豪书记在参加指导昆明市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在云南省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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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纪委副书记蒋云春同志指出,要学习贯彻赵乐际书记、陈豪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的内涵和要求。要深刻理解把握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要深刻理解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要深刻理解把握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的要求;要深刻理解把握监察权限;要深刻理解把握对监察机关的监督要求。

    蒋云春同志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既是执纪机关又是执法机关,负有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双重责任,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要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要规范高效开展执纪审查调查,要运用“四种形态”妥善做好处置,要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奋发有为、不辱使命,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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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云春同志要求,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自觉尊崇党章和宪法,要强化党规党纪意识和法治信仰、法治思维,严格依照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二是要勤于学习提升,要把学习实践统一起来,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做到既要“愿干、想干”,还要“会干、能干”,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三是要严格自身监督管理,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监察法明确规定的“私自留存、处理涉案材料”“以案谋私”“违法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滥用职权”等9种行为,一旦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及时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程译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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