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细化问题线索管理 提高案件管理精细化水平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17 15:17:58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监察委组建以来,积极探索纪法协调衔接机制,在线索处置、初核初查、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精细化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水平,共初核问题线索42个,立案24件,对1人采取留置措施,查实职务犯罪1人。

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察委检举举报件闭环管理办法(试行)》《嵩明县纪委监察委问题线索分流转办实施办法(试行)》《嵩明县纪委监察委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保证检举举报件受理、登记、分流、办理、跟踪督办、反馈、归档及问题线索处置各环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运行。

三级把关研判问题线索处置。按照室务会议初步研判、分管领导召集深入研判、书记(主任)专题会集体排查研究决定的三级排查原则进行集体排查,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的准确性,全面杜绝用文件报批代替集体排查的情况。

加强督办推动落实。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及时更新,每周对账,跟踪督办,对临近超期案件进行书面提醒,经提醒还未有进展的,由分管领导对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无正当理由超时限办理的严格按照《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办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5件29人,其中:责任提醒谈话7人,问责处理3人,根据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责任追究19人(含批评教育9人、书面检查4人、诫勉谈话4人、组织调整2人)。

全面移交问题线索不遗漏。成立纪法衔接组,多次与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召开问题线索移交协调会,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对职务犯罪案件及问题线索逐一梳理登记造册,列出清单,实行一件一移交,确保“程序到位、手续完备、全程留痕”。目前,已对移交的12件问题(案件)线索进行集体研判,分流转办,提出处置意见12件,办结1件。(汪金虎  苏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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