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三举措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17 14:42:35

编辑:盘龙—孟庆毅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审议通过后,盘龙区纪委监委精心组织、丰富载体,坚持学用结合,深入学习宣传《监察法》,在全区掀起学习贯彻《监察法》热潮。

及时转载转发,热议不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消息一经公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途径对《监察法》展开学习讨论,逐字逐句研读,踊跃发表体会感悟;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将《监察法》单行本、《监察法释义》发至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立法纪实等重磅内容通过盘龙清风微信公众号和QQ工作群进行推送,进一步提高全区党员干部对《监察法》的认识,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在线网络答题,巩固深化。坚持学用结合,搭建盘龙清风微信公众号在线网络答题系统,及时将《监察法》等内容更新进题库,下发《关于继续开展盘龙区科级干部在线网络廉政测试的通知》,要求全区科级干部每月至少完成一次测试,在答题中巩固深化,把学习内容准确转化并运用到反腐败工作的生动实践中,带头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做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标杆。

开展全员培训,入脑入心。着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增强业务能力,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察委“转隶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精心制定学习教育“套餐”,分批次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到浙江大学进行业务培训,课程设置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监察法、监察体制改革的现状与问题、执纪审查业务等内容,教育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条纹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促纪委干部学法、监委干部学纪,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罗婷婷)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