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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两强两严”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16 17:26:49

编辑:盘龙—孟庆毅

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云纪发〔2018〕4号)下发后,盘龙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倡导移风易俗、勤俭节约,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民丰社风。

加强教育引导。及时将《通知》转发至全区各街道、单位(部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村组、到群众,确保群众广泛知晓,并把组织学习贯彻情况及图片资料上报至党风室。同时把《通知》内容原文通过“盘龙清风”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宣传严禁大操大办的目的和意义,提倡婚事新办、力戒奢靡,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新风尚。

严格申报制度。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申报备案和公示约束,让操办者主动接受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按干管权限申报备案,村“三委”成员、党员、村民实行分级申报制度。

强化群众监督。畅通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支持和鼓励干部群众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将组织的自上而下监督同群众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对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速查快办、查实必究。真正把治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折不扣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生活中。

严格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日常督查、重要节点抽查的方式对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通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各部门管理不到位的,依规依纪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应领导责任,村“三委”对村民说服教育、劝阻制止不力,失职失责,导致辖区内发生违规操办、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由街道纪工委对其提醒约谈、通报问责,问题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查处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通报曝光。

目前,全区各街道、单位(部门)均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粘贴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广播宣讲等途径对《通知》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学习。(罗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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