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三举措力解基层纪检“专干不专”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16 17:23:22
编辑:晋宁—张亚云
晋宁区纪委针对乡镇纪委(纪工委)工作中容易存在的困难及问题,积极探索实践通过三项措施着力解决基层纪检干部技能不专、职能不专、人员不专的问题。
重教育培训,“专”技能。针对乡镇纪检干部技能不专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新进入乡镇纪检系统的干部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对现有的纪检干部进行更新知识培训,并通过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乡镇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通过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到区纪委跟班学习,不断提高基层纪检干部专业技能,同时区纪委业务部门用定期不定期加强与乡镇纪委的工作指导交流等的方式,来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
强整改调整,“专”职能。加强整改调整,找准职责定位,针对乡镇纪检干部大量时间精力被非纪检业务挤占的职能不专问题,进行专门的清理整顿,严格执行纪检干部专设专管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乡镇纪委工作职责和定位,解决好主业不清的问题,使纪检监察干部从行政工作中分离出来,保证自己监督者的独立性,避免“自己监督自己”的尴尬境地,真正实现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切实突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统筹协调抓好监督责任落实。
严把入口关,“专”人员。打开干部流通口,把好纪检干部入口关。针对乡镇纪检干部人员不专的问题,区纪委积极与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创造团结进取、奋勇争先的工作氛围,采取优者上庸者退的用人机制,促进“新陈代谢”,使愿意干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有机会流动到纪检岗位。同时,按照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严格把好“入口”,凡是调整主要纪检干部之前,必须事先按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选拔,并充分征求上级纪检机关意见,经区纪委同意后才进行任命。其他普通纪检监察干部因为调离、退休等不能正常履职的,应及时考察合适的人选进行补充。并积极引进优秀的年轻、专业人才,培养纪检监察干部后备力量,不断改善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的结构。(张燕 武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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