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厅关于2018年后勤保障服务购买计划公示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4-16 10:55:06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委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市纪委常委会和市监察委委员会研究同意,昆明市纪委办公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购买第三方运营服务企业协助昆明市纪委办公厅、市监察委办公厅开展后勤保障服务,现将购买计划公示如下:
一、 购买预算:不超过140万元/年。
二、 购买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遵循政府采购管理的程序和方式组织实施。
三、 购买服务期限:自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四、 购买服务内容:购买2018年度市纪委办公厅、市监察委办公厅后勤保障服务,合计15人,协助市纪委办公厅、市监察委办公厅做好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以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 承接主体资格: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续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或汽车代驾服务工作三年以上,在昆明市辖区范围内设立固定经营场所;
2.企业(单位)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不少于15人持续、稳定的驻场服务团队规模;
5.具有三年及以上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确保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委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本项目购买计划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4月23日,对此购买计划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反馈至昆明市纪委办公厅,联系电话:0871-63966691,63132273。
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厅
2018年4月10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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