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补“三项短板”提监察委领导干部执纪执法能力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13 14:22:10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8年,面对监察委成立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嵩明县监察委员会对如何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过硬、能力过硬的干部队伍,把制度优势专化为治理效能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树立了缺什么补什么、不会什么补什么的工作理念,针对监察委成立后,执纪和执法人员融合后的不足和短板,对政治短板、政策短板、纪律短板进行了有针对性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有效提升监察委领导干部执纪执法能力。

补齐政治短板,提高政治站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是部门的简单平移,更不是职能的简单叠加,而是更高政治站位,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嵩明县监察委紧紧围绕这一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作为工作中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印发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2个方案,通过班子带头学、理论中心组研讨学、培训班专题学、电视访谈践悟学等形式,提高了监察委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在此基础—上,于3月15日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87人进行履职宣誓、履职承诺及理论知识考试,把政治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3月23日又组织监察委76名领导干部参加了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察委“转隶融合、素质提升”视频培训班,再次提高了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

补齐政策短板,提升工作能力。随着宪法修正案赋予监察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对领导干部掌握政策的水平、运用政策的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既能运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又要能做到纪法贯通,实现法纪的有效衔接。按此要求,在内设机构和人员的安排调整上,结合转隶人员所学专业、所从事工作的经历,将11名转隶干部融合到县监察委监督执纪一线的内设机构中,让纪委的干部和转隶干部互帮互学,在实践中发挥各自特长,补政策短板;其次将全年的培训学习方案结合《监察法》等进行学习安排,全年共计安排了执纪执法综合培训学习6期,还专设一月一次一讲 “知识拓展培训”,针对执纪执法中的知识空白点进行拓展培训,1至3月已进行了2次知识拓展培训,大大提升了对现行政策的理解能力,提升了工作中的能力。

补齐纪律短板,强化责任担当。按照严管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制定出台《县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县纪委常委会议县监察委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对在调查职务违法犯罪过程中严格按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调查取证,统一文书格式,重要取证工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县纪委监察委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对监察委领导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进行报告和登记备案,严重的将纳入《责任追究》进行追究,通过多种措施,补齐了纪律规矩意识的短板,强化了责任担当。自嵩明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谈话35件,询问6件,讯问1件,查询2件,留置1人。(毛丽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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