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四措并举让清明更“清明”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11 10:01:29
编辑:晋宁—张亚云
又是一年清明节,晋宁区纪委监委四项措施并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确保党员干部廉洁文明过清明。
重申纪律早预防。晋宁区纪委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的情况,重申纪律“早预防”。早提醒,向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693条, 将清明过节纪律要求送到党员干部手中;早宣传,通过“清风晋宁”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宣传过节的纪律红线,树立廉洁、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早警示,通过典型案例通报,以被查处的身边事身边人为镜鉴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专项检查“零容忍”。晋宁区纪委印发《关于2018年“清明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的通知》,组成8个明察暗访组,于清明节期间对区级29家单位、8个乡(镇、街道)、34个村(居)委会工作纪律情况及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文明祭扫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在明察暗访工作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畅通渠道形震慑。在区纪委门户网站设置醒目的检举举报窗口及网络举报电子邮箱,将“清风晋宁”微信公众号链接全省12388网络检举举报平台,把全区乡(镇、街道)纪(工)委及区纪委派驻机构检举举报电话加入“114号码百事通”系统,织细织密监督网,让“四风”问题没有藏身之地;坚持执纪从严,对节日期间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强力震慑。
倡导节俭树新风。借力“全国文明城市”文明风、云南省纪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精神,倡导干部做文明祭扫的带头人,节俭祭祀,杜绝大操大办、盲目跟风、铺张浪费,采用网络发文、鲜花、植树等形式寄托哀思,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爱护环境,树立文明新风。(罗文平 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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