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巡察“利剑”出鞘“政治体检”成效显著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09 16:58:28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自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先后对16个镇(街道)、园区和县直机关部门开展了四轮巡察,镇(街道)4家、园区1家、县直机关部门11家,并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四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 175个,提出意见建议136条,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07个,清理违规资金300.13 万元;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立案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问责3人,谈话函询10人,纠错诫勉17人,提醒谈话51人,嵩明县始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把“五个一工作法”贯穿开展巡察工作的始终,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力发挥。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这一职能定位。始终把巡察工作纳入全县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工作6次,书记专题会研究4次。县委主要领导坚持一一听取各巡察组情况汇报,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适时专题研究、听取汇报、作出部署,确保巡察工作方向正确、目标明确。
突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一核心任务。始终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立足“三个作为”,查找问题。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对领导班子“四个意识”牢不牢的客观审视,作为对各级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严不严的系统检验,作为对全县党风政风“群众满意度”高不高的全面体检。坚持“五个着力”,紧盯问题。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着力发现各级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营造干事创业发展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其他结合被巡察党组织行业、文化、领域特点查找存在的个性问题。突出“两个平台”,反映问题。通过嵩明电视台、“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发布巡察公告;在被巡察单位集中办公点张贴发布纸质公告,设置巡察工作意见箱,公示各巡察组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让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巡察工作。
强化结果运用这一关键环节。发现问题是基础,成果运用是关键。建立六大责任清单促整改。梳理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纪检机构责任清单、所属单位管辖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清单、转办信访件办理清单和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建议清单六大责任清单,对照责任清单,实时跟踪。公开透明促整改。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刻查摆问题,广泛征询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在嵩明电视台和“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专项检查促整改。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已巡察的8家单位整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加强制度建设这一基本保障。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规范。规范方向性“三大制度”。制定《嵩明县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嵩明县委2016-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为巡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健全操作性“六项制度”。制定了《巡察组工作五规范》、《巡察工作人员五禁止》、《县委巡察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等6个制度,为各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规范要求。编制规范性“七项流程”。制作《嵩明县常规巡察工作流程图》。将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巡察移交、督促整改、立卷归档等七个工作环节,确保巡察推进有序、运转规范。
着力打造巡察铁军这一重要保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敢担当的巡察铁军。业务培训强素质。派员参加上级巡视巡察机构跟班学习、以干代训,在实战中历练能力。考核评比重激励。制定《嵩明县巡察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对巡察组、巡察干部以每轮巡察为一个考核周期进行巡察成效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规范管理明纪律。实行巡察工作“三个不固定”,严格落实组长负责制,健全组务会制度,建立临时党小组,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制作巡察组“五规范”、巡察干部“五禁止”卡片,切实维护巡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杨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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