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严明纪律过好清明“廉节”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04 15:11:12

编辑:富民—沈鸿雁

清明将至,富民县纪委监委盯紧清明节点,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多措并举引导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发挥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和社会公德,带头文明祭扫,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和文明节俭新风尚。

节前检查敲警钟。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弛而不息纠“四风”,临近清明节期间,县纪委监委派出督查组,开展了一次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检查重点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布置和落实情况,要求各镇(街道)林业站、村委会加强对护林员、卡点人员上岗情况的检查抽查;各镇(街道)值班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情况。此次检查涉及7个镇(街道),7个林业站,核实公务用车20余台次,抽查餐饮场所5家。未发现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

廉政提醒筑防线。通过微信、QQ工作群及时转发廉洁过节相关规定,比如“清明期间党员干部必须做的3件事和不能做的3件事”、“廉洁过节十严禁”等内容。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微博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布内容新颖、贴近生活的廉政短信、廉洁故事、廉洁漫画等,倡导文明节俭、高尚健康的生活情趣,随时随地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道德高线、不逾纪律红线,带头弘扬勤俭节约的祭扫新风。清明节前,发布廉政短信2期,转发、发布节日提醒动态信息60余条。

明察暗访保廉洁。严格执行“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问题有关纪律要求,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作风纪律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组成1个明察暗访组和15个随机抽查组,在节日期间对辖区内和所负责监督的单位和部门开展工作纪律、值带班纪律、工款吃喝、公车管理等纪律作风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节假日期间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问题,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公车问题;节假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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