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廉政短信“提神醒脑”清明节需“清明”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02 11:17:02

编辑:富民—沈鸿雁

“清明节即将来临,请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倡导廉洁文明祭扫新风尚,严禁公车扫墓祭祀,严禁公款踏青游玩,严守纪律规矩,严防‘四风’反弹。”4月伊始,富民县700余名领导干部、村三委负责人均收到一条来自县纪委监察委发送的清明节廉政提醒短信。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廉政意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县纪委监察委充分利用廉政短信平台简单、易读、便捷、警示效果好的特点,定期向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村三委负责人发送廉政提醒短信。今年1至4月,发送廉政短信4期2400余条。廉政短信明确规定在节假日期间,全县党员领导干部需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七严格”“十严禁”要求,持续反对“四风”,倡导大家务实、节俭、文明、过“廉”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县纪委还充分运用电视、LED大屏幕等平台宣传面广、可见率高、视觉效果好、思想教育深入人心的优势和特点,循环滚动播放优秀廉政宣传标语、廉政公告,重申廉洁过节各项纪律和规定,向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传递和倡导廉政信息,将“廉荣贪耻”的价值理念,从工作拓展到生活,从党员领导干部延伸到广大人民群众,让更多的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文化熏陶,达到清风常吹、警钟长鸣之效。

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重申有关纪律规定,县纪委监察委还于3月30日至4月7日期间,成立1个明察暗访组,对县城周边农家乐、餐馆是否有用公款大吃大喝现象进行抽查、检查;对县城周边公墓是否有公车私用情况及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值(带)班纪律情况进行巡查;由7个镇(街道)和县纪委8个派驻纪检组成员组成的15个随机抽查组,结合贯彻执行“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有关纪律要求,对辖区内和所负责监督的单位和部门节日期间工作纪律、值带班纪律、公款吃喝、公车管理等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检查。在全县上下全力营造清正廉明的节日氛围,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沈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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