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纪检干部多形式学习监察法 苦练“内功”提升执法能力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31 22:04:10
编辑:石林—陈云
《监察法》颁布实施后,石林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抓好学习贯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领会《监察法》的内涵精髓,边学边做、以学促做,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纪检干部自觉学习《监察法》内容
坚持学习全覆盖。《监察法》颁布后,县纪委监委要求全体纪检干部通过电脑、手机等载体自行下载文本内容进行学习。主动搭乘上级纪委监委培训班快车,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全县纪检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委“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培训班,通过专家讲、分组论、个人悟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纪检干部对《监察法》条文内涵的理解,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在职工会、支部会上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以案代训、实战实训等方式,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对特定问题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学思践悟,在共同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增强专业能力。
纪检干部认真参加省纪委监委培训
坚持宣传重创新。利用新媒体快速、便捷的优势,在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和石林廉语微博适时推送、转发《监察法》有关内容。在石林清风微信群、QQ群分享关于《监察法》的权威解读、学习资料,鼓励纪检干部踊跃交流学习心得,打造掌上学习平台。积极向省市纪委监委网站、中国石林网报送全县学习贯彻《监察法》的动态消息、理论文章,把学习过程晒在阳光下。及时更新宣传栏,使监察法上墙上展板,打造与时俱进的学习园地,主动占领宣传舆论阵地。
石林党风及时推送《监察法》内容
坚持贯彻求实效。以学习《监察法》为契机,从严从实建设过硬纪检监察队伍,使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执法者必先守法、监督者必受监督,强化自我约束,严格依法依规履职,认真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要求。执纪审查中,严格按照《监察法》要求,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重点规范以留置取代“两规”。规范调查流程,严格审批程序,抓好办案场所建设管理,保障执纪执法安全。下步,将赋予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监察权,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监察全覆盖。(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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