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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 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划“跑道”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30 16:20:55

编辑:嵩明—王瑞华


“识字不多不要紧,看图就能懂要领。”“无事拿来翻一翻,深学细照看清单。”“遇到问题查法宝,纪委的书真是好。”……嵩明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在学习县纪委分发的《嵩明县级权力规范运行手册》后如是说。

 “一册在手,困扰没有。”已成为嵩明县三镇一街道74个村(居)委会22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共识。通过学习《手册》后,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更好履职尽责划了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跑道”。

近年来,嵩明县村级信访占县信访总量一直居高不下。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件350件次,反映村组干部违反群众纪律信访件154件(次),占全年信访总量43%,较多信访反映的问题与村监委履职尽责不到位有关。如基层村组干部民主意识不强,滥用手中“微权力”,执行“四议两公开”不到位,置集体“三资”时决策不民主、程序不透明,账务、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不详细,等等。十八大以来,嵩明县共查处4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

嵩明县针对问题这一“顽疾”,在加强对村一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的同时,也从治本方面发力,制定完善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工作台账制度、民主议事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9项制度,赋予村务监督委员会知情权、建议权、审核权、调查权、质询权、反映权、召集权、评议权8项权利,努力建设敢为群众代言、办实事的“村纪委”。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力量。据悉,2017年,嵩明县成立了规范完善农村监督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林局等10个县直部门及4个镇(街道)依据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梳理了涉及村级重大决策事项、账务管理、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阳光村务等10方面36项“小微权力”清单,制作了52项办理流程图,制定了《嵩明县关于全面推行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的意见》,方便村委监督委员工作人员照单履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有了这本书,监督更有力了,开展工作也更有底气了。好人看了能警醒,坏人看了会反省。”不仅是嵩明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心声,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切身感受。为了进一步扩大《手册》使用效益的受益面,嵩明县还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辅导,对书中涉及的内容及时为工作人员答疑释惑,添油加力。

据了解,自2017年8月《手册》印发以来,截止目前,全县12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向乡镇纪委反映问题线索11条,6条查证属实,1条立案审查,纠正村“两委”违纪违规事项5项,督促村“两委”及时解决突出问题5个,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了村干部权力运行与监督制约的良性互动,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王玉萍  陈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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