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3-30 16:09:0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7月2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公积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一)党组会制度执行不到位

针对以上问题公积金中心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二是制定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办公会议制度》经党组会决议并下发执行。三是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作用,强化“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组会与行政办公会会议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二)党组政治站位不够高,勇于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公积金中心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树牢“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主动作为意识,紧跟形势发展,紧扣公积金中心工作,把握改革发展大局,提高党组政治站位。二是按照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复,对归集手续费率及贷款手续费率进行了调整。

二、 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三)抓党建政治责任力度不够,党建工作不够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公积金中心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增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树牢责任意识,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以上率下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层层落实。二是制定下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中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层党支部“基层党建提升年”学习教育活动工作计划》等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开展,抓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各党支部年初召开了民主评议会,每月10号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每月初召开支委会,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公积金中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抓好公积金中心组全年8次集中学习任务,年内组织开展3次民主生活会和2次党支部党建工作检查,抓好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三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深入调查研究,在市级机关工委的指导下,合理设置基层党支部,在人数多、工作地点分散、符合条件的县区于年内完成党支部或党小组的设立。

(四)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

问题:未严格规范执行相关制度,在党组会审议人事议题时偶尔出现“一把手”先发言的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公积金中心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在选人用人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执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的同时,完善制定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并下发执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五)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问题:一些中层干部向党组织靠拢意识不强,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还存在空白点,党员队伍建设与用人导向没有有机结合。

针对以上问题公积金中心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强化党性党纪党规,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工作。二是发挥共青团组织作用,扩大发展党员覆盖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员发展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中层领导干部中已有3人自愿申请入党,今年已发展党员6名,初步计划2018年发展党员5名。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党务工作者的配备。四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脱贫攻坚工作,在窗口部门以“四亮四创四评”活动为抓手,继续开展“当先锋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机关基层党建“七项专项行动”,切实组织党员志愿者活动和党员进社区活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针对以上问题公积金中心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邀请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上了1次警示教育课,从思想源头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工作方案》。三是召开了1次加强工作纪律转变作风的专题会,并下发《中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重申作风纪律建设和规范政务环境的通知》,要求全辖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纪律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是每到重要节点特别是十九大期间,公积金中心党组都重申强调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个严禁。五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强化教育监督。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今年以来同副科级以上干部开展了2次集体廉政谈话,分别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17次提醒谈话,同时约谈有问题反映的相关领导干部3人;其他党组成员共计同下级党组织主要责任人进行了10次提醒谈话。六是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昆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公务接待标准。七是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公务接待进行了定期不定期对账检查。

(七)工作纪律松弛

针对以上问题公积金中心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检查。由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到7个机构,对工作纪律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二是严格执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三是下发执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严明上下班时间和指纹机考勤管理制度。三是加强计算机使用管理,清查清理网络信息。同时增设上网行为管理设备,设置上网权限,严格执行网站使用管理。

(八)执行相关制度不到位、违规现象屡有发生

市公积金中心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昆明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规定,加强经费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培训费、交通费等相关公用经费开支及报批手续。二是修订完善《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并下发执行。三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级政府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

(九)执行相关政策不到位,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清理注销企业和账户

针对以上问题公积金中心工会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昆明市总工会(市技协办)相关注销技协服务中心的程序和办理要求,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注销清算审计,截止到2017年10月30日,清算审计工作基本结束,审计报告即将完成,公积金中心工会将按照《审计报告》和市总工会(市技协办)的要求,尽早完成昆明天旭职工技协服务中心及其银行账户的注销手续。

四、 关于廉洁风险隐患方面的问题

(十)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流失风险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公积金中心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根据(2002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规定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办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银行的通知》昆公积金委﹝2002﹞3号文件批复,确定委托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进驻大厅办理我市公积金归集、缴存、核算、个人住房贷款等业务工作。待国务院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出台后,将根据条例规定做出调整,依规办理。二是按照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并结合周边市场行情,对二家银行和国信公证处租用营业厅适当调整租金价格。

(十一)资金运行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公积金中心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秉承资金的“安全性、绩效性、客观性”的原则,对受托银行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对各归集受托银行存款日常性管理的考核,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定期存款。二是组织人员再次梳理了全部账户定期存款的情况,确保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每月由专项人员按时对定期存款进行梳理,已建立定期台账。三是在确保资金使用、调度通畅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合理配置存款结构,实施精细化管理,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产生,力争资金收益最大化。四是加强对各县(市)区管理部的监督管理,开展对下辖17个机构上半年的贷款业务合规性检查;开展贷款业务和信贷业务法律知识培训,强化全辖信贷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有效控制操作风险。五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从思想源头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全辖干部职工关注订阅“清风云南”“清风春城”微信公众号;邀请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上了1次警示教育课;设立廉政文化专栏,宣传传达公积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及工作作风监督检查相关要求。六是推动信息共享共建工作,开通了公民身份证信息查询比对系统和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渠道,提升公积金管理效能和风险防控能力。 七是规范资金审批流程,稽核审计处对财务处2016年36笔资金划拨凭证进行抽查,36笔凭证均按流程进行划拨,并按规定进行分类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3164499;单位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邮政编码:650500;电子邮箱yngjjkm@163.com。


中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18年3月30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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