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3-30 16:01:58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15日至7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统一思想,严肃对待。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召开全局系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专题会议,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深刻反思、严肃剖析,此次巡察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局党委严肃对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同时在系统内部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并将此次巡察整改纳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中,贯穿于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全过程,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完成。局党委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制度建设和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效能。二是及时部署,强化领导。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谋划、指导、督促整改工作。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为21项任务,制定63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把整改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三是严明纪律,跟踪督查。对巡察反馈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局党委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查处,并将查处的四起案例在全市民政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昆明市部分县区低保入户核查率不达标的,在全市民政局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四是强基固本,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民政系统效能建设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强基层、提效能、抓落实”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时限等方式,提高工作效能。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的原则,先后制定了《关于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文件》、《关于加强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工作方案》、《昆明市民政局对外出租资产管理办法》。截止到目前,市局新修订制定长效机制24个,局属单位新修订制定长效机制317个。
二、 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有的放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 关于“民政局党委领导班子政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在线学习等平台载体,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全面从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7年9月18日,以党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形式,集中学习研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制定《中共昆明市民政局党委关于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方案》,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制定《昆明市民政系统效能建设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强基层、提效能、抓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民政局效能建设提升年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等文件,推进全市民政系统效能建设。
2. 关于“党委对“两学一做”活动督促检查不严、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中共昆明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专项督查方案》,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于2017年10月15日完成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2017年10月25日,市民政局党委采取听取汇报、核实报告、查阅台账及召开座谈会、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督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在全局系统进行反馈;各基层党组织于11月7日前完成再整改、再落实工作。二是深入调研,制定《中共昆明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工作方案》《中共昆明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规范全局系统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三是制定《中共昆明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落实市委对机关党建“六个着力”的要求。同时把党建目标与业务目标有机统一,切实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四是制定《中共昆明市民政局机关总支委员会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整改工作方案》、《“昆明跨越当先锋,民政机关走前头”实施方案》,在扶贫济困、关爱孤残儿童、关心空巢老人、三社联动、拥军优属等多个方面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将市委对“当先锋走前头”的要求干到实处。加快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利用专题党课、理论研讨、在线学习等方式,通过建设“书香机关”等途径,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热情,把心得体会报送情况、撰写质量作为考核评价的硬指标,着力形成注重学习的导向、养成热爱学习的风气,形成浓厚读书学习氛围。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 关于“基层党组织存在超期换届”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中共昆明市民政局党委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文件的通知》,全面规范和严肃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二是2017年9月28日全面完成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摸底调查工作,并进行登记造册,做到真实准确。三是建立年度报告机制,各基层党组织每年12月第一周内向上级党组织专题上报本年度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总结,并报告下一年度届满应换届的所属基层党组织排查梳理情况。四是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上级党组织每年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提前6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的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工作。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一般提前4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五是强化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每年结合此项工作,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 关于“机关党建弱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把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采取集中政治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机关党建微信群、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信息平台发送学习材料,开展讨论交流。二是为每个支部配发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一本通》等书籍,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及基本党务知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三是组织机关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入党积极分子到市委党校参加专题党务培训,打牢党务知识基础。
3. 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建设。经局党委批准,局社会组织党委成员由7人调整为5人。同时,正按程序对昆明市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协会、昆明市养老产业协会、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研究会3个社会组织办理注销登记。二是举办社会组织党建业务培训班,对全市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党务知识、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进行培训。三是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按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 关于“干部管理有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17年9月4日至6日,在市委党校开展局系统党务干部集中轮训,增强全体党务工作者的“四个意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从严从实管理干部。二是制定《昆明市民政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三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清理整治“回头看”,全面梳理排查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情况,签订承诺书。四是修订完善《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综合运用函询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局党委委员分别与分管的机关处室负责人谈话14次,约谈下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46人(次),领导干部述廉86人,诫勉谈话40人(次),廉政谈话88人(次),问责通报5起,责令书面检查11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 关于“民政局党委、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抓实主体责任,召开多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6+1”配套制度》,对认真落实“两个责任”、“6+1”制度作出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加强对局属17个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专项督办突出问题8个。二是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认真梳理职能职责,深入排查权力风险、制度风险,进一步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定《市民政局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政资金管理,开展城乡低保清理行动,有重点地对救灾资金和物资、城乡低保资金、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配合审计部门对低保、老龄等资金进行审计。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对分管处室、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报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纠正问题。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市民政局党委编印《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3600本、《画说党纪法规》手册3000本,组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观看《决不饶恕》等专题教育片,开展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书法绘画摄影比赛等活动,强化干部职工遵纪守规、廉洁自律意识,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 关于“民政局纪委查办违纪问题线索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总体要求,聚焦主业主责,积极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严格落实党内法规,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从严执纪,发挥震慑作用。建立了问题线索归口管理、集体分析排查、集体讨论研究、集体审议制度。逐一分析排查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通过立案、初核、谈话函询等措施进行办理。目前,对违规违纪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了问责通报、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免职等组织处理。
4. 关于“民政系统纠正“四风”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普遍超标问题已全部整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二是下属单位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违规接待、市殡仪协会公款旅游等问题,责任单位已清退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接待费和公款旅游等相关经费;对责任领导、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理;三是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下发了《昆明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对外出租资产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民政系统对外出租资产(铺面、房屋、土地和车位)情况统计表》,摸清出租资产的产权、出租数量、账面价值、出租合同、租金管理情况。同时,制定并下发了《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民政局对外出租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出租资产报批程序、审批权限、出租期限、日常监督等作了明确和规定。对存在商铺出租、土地出租不规范的下属单位,责令其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租。四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下属单位已责令施工单位更换了检测公司,所有样品已送到省质安总站、市质安总站检测;责成监理单位在材料进场时,通知建设方、投资方、代建方进行抽检和材料验收;责成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积极对接市质安总站对工程基础及主体结构进行验收。涉及货物类采购项目不规范的的下属单位,已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对文件进行了审核,采购比选资料报市招标办审核后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五是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回头看”专项督查。2017年11月13日—14日,由党委班子成员牵头,分别成立了5个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级党委(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各项规定要求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督查,要求各单位根据督查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四)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方面
1、 关于“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实施机关提神振气工程,完善《昆明市民政局机关党总支“党建提神振气”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跨越发展当先锋、机关党建走前头”活动,以转变机关干部作风为重点,推进“党建+民政服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结合民政工作的特点,解决困难,克服困难,立足岗位做贡献,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创事业当先锋”为目标,推出机关志愿服务项目,招募机关志愿者参与到书香机关建设、党务工作、文体活动中来,加强正面典型宣传,不断提振机关党员干部的精气神,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内动力。
2、 关于“部分职工脱岗”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了局党委抓作风纪律领导小组,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分管的党委委员对局机关违反工作纪律的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以上违反相关纪律的同志向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民政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局党委抓作风领导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约谈违规违纪者,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市救助站召开作风纪律整顿大会,要求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成立了站党委纪律作风督查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督查工作机制。三是局纪检监察室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约谈,明确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问题要求。四是成立了中共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全站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站纪委对脱岗人员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站党委以书面形式在站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3、 关于“借用人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空编空岗及工作需要,通过双向选择,集体研究,从借调人员中择优一批同志调入到局机关工作,已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完善借调手续,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切实规范借调程序、手续。三是清退一批借调人员,对不符合借调要求,本人又不愿意调到机关的工作人员,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五)民政系统行业领域特点个性问题。
1. 关于“军休干部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出台了《昆明市民政局军休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昆明市民政局关于直属干休所、军供站(军口)对外出租资产管理办法》、《昆明市民政局关于直属干休所、军供站(军口)公务卡内部管理制度》,局属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二是规范程序。明确要求任何津补贴的发放,必须要有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文件依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科目管理,不得挤占、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
2. 关于“农村低保审核不够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管理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乡镇的入户率必须达100%、县(市)区抽查率达30%以上。二是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完成了对16.54万户51.41万人的重新复核工作,各县(市)区已按预警信息进行了重新调查。三是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专项督查。制定了《昆明市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是否存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了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购买服务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加大了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核对力度等措施进行治理,确保低保对象更加准确、政策执行更加透明、群众监督更加到位。
四、 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全市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市委巡察组坚强有力的指导下,经过集中整治,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上级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些差距。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能简单就事论事、就整改抓整改,必须坚持统筹兼顾、举一反三,在实际行动中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市民政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巡察整改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局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把“四个意识”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做到思想上自觉认同、坚决拥护;政治上绝对忠诚、坚决维护;行动上坚决服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持防止“七个有之”。
(二)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严格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的“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突出抓好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重大责任,定期向全局系统党员干部报告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二是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局党委将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市委决策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时,积极配合、坚决服从、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三是切实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每年底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局党委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定期开展专题会议,听取直属党组织负责同志工作汇报,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安排部署。
(三)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以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真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各项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和“回头看”,坚决不留“死角”。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在今后的工作中,局党委将牢固树立依法治理、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思想理念,狠抓制度落实,执行制度不搞变通,不降标准;维护制度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较真。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规不依、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三是形成工作新常态。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形成民政工作新常态,突出救灾、低保等重点领域,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认真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促进民政事业上台阶。
(四)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坚持把制度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进一步深化改革、破立并举,推进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落实,织密扎紧制度“笼子”,用更加完善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严格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二是建立健全管党治党的体制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党委会和局务会,结合具体工作集体研究“三重一大”工作,并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定期和不定期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确保管党治党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抓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学习教育,促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带头思考学习、带头查摆剖析,主动接受监督,找准突出问题,不断总结、巩固、升华,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四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学习好《准则》和《条例》,牢固树立依法治理、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思想理念,将废除一批制度、修订一批制度,新制定一批制度作为检验落实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标准。狠抓制度落实,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规不依、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局党委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巩固深化贯彻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在创新中发展,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化。构建全局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全面纯洁起来,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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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民政局党委
2018年3月30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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