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纪检监察干部“比学赶超”学习《监察法》提升法治思维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29 16:22:51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施行后,嵩明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通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制定学习贯彻监察法方案、组织收看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解读监察法、在网站开设专栏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
“人人主讲”交流学。嵩明县纪委监察委创新开展“人人上讲台”学习交流活动,将《监察法》列为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学习计划,专门设置了国家监察法专题,重点围绕《监察法》9章69条内容分为8部分进行交流研讨,在读原著、学原文的基础上配合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内容加深认识,提升纪检干部学习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力求学深悟透,学习到位。采取县纪委机关各室(部)每周主讲的方式,定期由轮值干部上台授课,通过讲学、PPT展示、交流探讨等形式,切实提升纪检干部的政治站位、法治思维和专业能力。
“学思践悟”提高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县纪委监察委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参加视频会、撰写信息及心得体会、组织测试等多种形式与渠道进行集中学习。借助书籍、报纸、手机微信、qq、嵩清泽明等平台,组织抓好“集中学”、开展主题“灵活学”、注重结合“实践学”三大个方面,着力在学深悟透上狠下功夫,将《当监察法遇上孙悟空》、《“侯亮平”局长3分钟带你看懂“监察委”》和《一图读懂:监察委员会是怎样一个机构》等创意视频和图解,分期分批推送给纪检监察干部,对监察的职责、范围、对象、程序权限等有别于过去的行政监察工作进行了重点学习,围绕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流程,管理方式、运行机制、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等进行了大讨论,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力争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到学思践悟。目前,已组织开展了1次对监察法的集中学习,下步该项学习活动将长期坚持。
“结合工作”贯彻学。按照《监察法》提出的新要求,作出的新规定,对标省纪委制定的四个工作制度,规范执纪监督工作流程,强化机关建设,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过程中想到、悟到的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及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有效途径、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等问题,可以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委领导汇报,及时将所学所思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同时为了巩固学习成效,将于4月中旬对全县纪检干部进行一次“监察法”知识测试,把纪检干部能力提升贯穿于考试中,教育引导纪检干部原汁原味,逐字逐句学习掌握,力求学深学透。(嵩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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