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拴紧制度链条”,派驻纪检组建立17个 工作制度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26 15:44:56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8年,为进一步发挥派驻纪检组探头监督的“前哨”作用,充分行使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嵩明县11家派驻纪检组陆续制定了17个工作制度,做到既有利于管理好纪检组的人员,又有利于压实了驻在部门的主体责任,探索创新构建起了纪检组的制度体系,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
建立制度,从源头上为管理干部提供依据。在建立制度之前,县纪委召集11家派驻纪检组召开了联席会,明确了建立制度的目的和工作的思路,要求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对驻在部门的管理制度。会后各派驻纪检组结合各自驻在部门的实际,对50家驻在部门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摸底,掌握了驻在部门的高风险岗位和廉政风险点,对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了然于胸,在入驻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各纪检组分别建立起了《考勤管理制度》《驻在部门谈心谈话制度》《驻在部门报告重要情况工作制度》《派驻机构议事规则》《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17个工作制度,从源头上为纪检组开展工作、管理干部提供了依据。
创新制度,从有为上激发干部的干事活力。在没有借鉴和经验的基础上,嵩明县纪委还创新提出了在实践中运行制度的模式,要求各纪检组结合实际,对运行过程中不合理的制度进行再次修改完善,同时将纪检组的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纳入县纪委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执纪审查,执纪监督的实绩考核排名,各项排名靠后的将由分管领导进行工作提醒,鼓励大家进行制度创新和思路的拓展,从有为上激发干部干事活力。目前,各派驻纪检组对内部和驻在部门的工作制度又进行了第二轮的修改和创新,11家派驻纪检组的22名领导干部共对新的制度建设和创新提出9条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拴紧制度,从担当上考验干部的责任意识。11家纪检组在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的同时,还将制度建设工作延伸落实到驻在部门,与当前的专项纪律检查、脱贫攻坚,纠四风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结合起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驻在部门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2018年2月,11个派驻纪检成立了9个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组,对嵩明县的扶贫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将谈心谈话等制度运用到检查工作中,对相关事实进行了调查,最后对7名科级干部启动了问责,对19名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力进行了纠错诫勉谈话,力戒了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拴紧了制度的红线,从担当上考验了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目前,已有15家驻在部门针对专项扶贫招投标、单位职工管理、民主集中制等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毛丽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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