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纪检监察干部热议国家监察法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21 14:23:06
编辑:石林—陈云
3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当石林县纪检监察干部看到这一消息,倍感振奋,欢欣鼓舞。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完全赞成,认为这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人民意愿和国家意志。
石林县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学习监察法
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晖指出:“通过监察法,将党的主张、人民意愿转化成为国家意志,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对于巩固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完善和创新国家监察制度,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一定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自觉在学纪学法上狠下工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把握每个章节、每条规定的精髓和内涵,努力把党纪国法内化为信仰追求,外化为想问题、办事情、抓工作的行为习惯,成为既懂党纪又懂法律的‘行家里手’”。石林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万勇表示。
“反腐败没有法外之地、没有法外之人。”石林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毕贵林说,今后要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石林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副部长田方权说,要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监察法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明确纳入监察范围,实现了监督全覆盖、监察无死角,这更有利于对农村干部进行监督管理。”长湖镇纪委书记李剑认为。(赵俊良 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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