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纪检干部热议监察法通过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21 14:20:24

编辑:盘龙—孟庆毅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消息一经公布,在盘龙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纷纷通过报纸、网络、微信、电视等途径,认真研读《监察法》,掀起学习讨论的热潮。

    “‘微腐败’也能带来‘大祸害’,监察法的出台,拓展了基层纪检工作范围,将监察对象扩展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村干部的贪腐行为势必能够得到有效遏制,有力保障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群众获得感将进一步加深。”松华街道纪工委书记陈华表示。

    区纪委党风室主任谭丹丹说:“监察法中明确规定,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近年来,通过开展‘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党员干部逐渐习惯在‘放大镜’下工作生活。下一步,党风室将把纪委和监委的监督有机贯通,把以往行之有效的方法融入到监察工作中。

    “作为转隶干部,我一直密切关注两会动态,期待国家监察法的正式出台,今天正式表决通过后,我将加大学习力度,准确把握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在今后的工作开展中以这部法律为指南,以事实为依据,做好本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转隶干部殷洁说道。

    “身为一名纪检干部,我们一定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在不断学习中‘充电蓄能’,在实践中‘维护正义’,强化与其他业务部门工作上的协调和配合,合力展现新作为,续写反腐败斗争新的胜利。”区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干部李燕说道。

    “成立监察委、制定监察法是党心民心所向,别看村干部是个小官,却是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地的最后一道关,落实的好不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监察法草案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六类群体纳入监察范围,我在学深悟透监察法的同时,要尽快把村干部召集起来共同学习,既是一种普法,更是一种震慑。”阿子营街道纪检干部谌丽说。(罗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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