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要闻关注

昆明:公布县区采取留置措施“第一案”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21 09:54:54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牛栏江镇党委副书记林升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3月14日,昆明市党风廉政网公开发布了此消息,这是昆明市、县(区)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以来,县(区)级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一案”。此前,昆明市纪委监察委曾于3月5日一举公布三条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的消息。

昆明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挂牌组建以来,按照“全面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分工明确、合作紧密、运转高效的坚强战斗集体;找准职责定位,全面履行好监察委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从严监督管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工作目标,以有力的担当、扎实的措施,审慎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依法开展监察。严格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检查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在试用留置措施的过程中,在做到慎之又慎,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的基础上,迅速找准突破口,高质高效打响了市级和县(区)留置“第一枪”。

提升能力素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对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进行培训。将《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检查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印发机关干部人手一册,并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的一系列党内法规,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公务员法、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执纪规则,熟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

使命在肩,步履不停。昆明市县两级监察委忠诚履行职责,讲纪律、讲法律、讲程序、讲规矩,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正迅速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建设区域性国际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王艺蓉)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