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岂能“拿来主义”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20 10:51:50
编辑:盘龙—孟庆毅
有地方为招商引资,制定印发了考核办法,但不到半个月,就因“先天不足”,在一片质疑声中宣告“寿终正寝”。原来,工作人员为图省事,直接把一主城区街道的考核办法“全盘照搬”过来,只改了时间、抬头、落款单位便发了下去……
制定文件时,向别人“取经拿宝”、学习借鉴本也无可厚非,但如奉行前文那种“拿来主义”,盲目照搬照抄、热衷“复制粘贴”,就很有可能会使文件出现不同程度的“排异反应”,轻则“水土不服”,重则“命不长久”。
文件只是载体,承载的往往是具体的政策,影响的是一地一域发展,来不得半点马虎,容不下丁点懈怠。制定文件时,首先需做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制定文件离不开扎实的调查研究。只有迈开步子沉到基层,扑下身子走近群众,才可能摸到真正的实情,下笔时心里才有数。拟写文件则应仔细推敲,可以参考别人的做法、经验,但绝不能脱离实际,搞生搬硬套式的“拿来主义”。事实上,只有严肃认真对待文件制定,才能确保文件的权威性、可操作性,也才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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